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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政部公告新增6項戶籍登記項目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並自108年6月1日起實施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分  類:法令宣導
  • 發布日期:108-05-30

新增「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經我國法院為監護宣告生效及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經我國法院為輔助宣告生效及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及「當事人非為共同生活戶戶長之出境遷出登記」,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