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宣導]委託辦理戶籍謄本宣導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11-10-27

◎委託申請戶籍資料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另請併同提供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為確認委託人真意,戶政事務所受理時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6節之規定調查事實及證據。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