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宣導]人口政策宣導-生育津貼立即辦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11-10-26

為感謝並慰勞新生兒家庭生育辛勞及紓緩育兒負擔,桃園市已於104年4月1日開辦生育津貼,本津貼為申請制,申請人需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或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詳情可參閱桃園市生育津貼專區(https://reurl.cc/8pQNVo)
人口政策宣導-生育津貼立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