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人別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首次申請人別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1.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人別確認」作業
●如有護照申辦之相關問題,請撥打下列電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02)2343-2807、2343-2808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04)2251-0799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07)715-6600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05)225-1567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03)833-1041
●應備文件表
註:「護照規費」不含至繳費通路付款之手續費15元,亦不含選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須自付之郵資。
申辦護照者 連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1.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人別確認」作業
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之民眾,須由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雲嘉南、南部、東部辦事處辦理;倘不便親自前往,則須先「親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託代理人續向外交部代為申請護照。
2.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自109年8月1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若不急需使用護照或不具僑居身分,可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並同時委託該戶所代辦護照,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郵局及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8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或是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簡式護照資料表(填寫範例)
- →戶政事務所受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說明書
- →同意書/委任陪同書
- →同意書/委任陪同書(受監護宣告)
- →護照郵寄至指定地址快遞費用表
-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 →護照相關常見問答
- →晶片護照相片規格
●如有護照申辦之相關問題,請撥打下列電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02)2343-2807、2343-2808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04)2251-0799
外交部南部辦事處:(07)715-6600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05)225-1567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03)833-1041
●應備文件表
申請人\應備文件 | 身分證 | 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照片2張 | 簡式護照資料表 |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 | 同意書 | 委任陪同書及陪同人身分證 | 護照規費(註) |
---|---|---|---|---|---|---|---|---|
滿18歲以上 | v | v | v | 1300元 | ||||
滿14歲至未滿18歲,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 v | v | v | v | 1300元 | |||
滿14歲至未滿18歲,法定代理人未陪同 | v | v | v | v | v | 1300元 | ||
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 v(已領身分證者請改繳身分證) | v | v | v | 900元 | |||
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委任陪同人陪同 | v(已領身分證者請改繳身分證) | v | v | v | v | v | 900元 | |
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 v | v | v | v | 1300元 | |||
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由法定代理人委任陪同人陪同 | v | v | v | v | v | v | 1300元 |
註:「護照規費」不含至繳費通路付款之手續費15元,亦不含選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須自付之郵資。
最後更新日期:1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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