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宣導]外交部「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自115年7月1日起再擴大適用對象。

  • 發布單位:第二課
  • 發布日期:115-07-01

為使本項便民措施嘉惠更多民眾,外交部續放寬適用對象,並自本年7月1日起,擴大開放至護照效期不足1年者,相關施行時間及適用情形說明如下:

(一)    施行時間:115年7月1日上午10時。

(二)    適用對象:

1、    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人;

2、    現持護照已逾期,或護照所餘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

3、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且現持護照內頁無加簽紀錄。

(三)    作業時間:繳費後10個工作日,但申請人居住在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者為繳費後14個工作日。

(四)    領照方式:申請人持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領照時尚有效期之現持護照正本(將於截角後發還),親自至申辦時自行選定的領照地點臨櫃領取新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