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智慧政府政策及簡政便民服務,民眾可使用線上聲明及各項當事人免親自到場措施,降低辦理地政業務前需先向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情形。經查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當事人免親自到場之替代措施,計有線上聲明措施、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15項替代措施。為減少民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辦理地政業務,請多利用線上聲明、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替代措施申辦土地登記,減省奔波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之不便。
為落實智慧政府政策及簡政便民服務,民眾可使用線上聲明及各項當事人免親自到場措施,降低辦理地政業務前需先向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情形。
經查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當事人免親自到場之替代措施,計有線上聲明措施、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15項替代措施。為減少民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辦理地政業務,請多利用線上聲明、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替代措施申辦土地登記,減省奔波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之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