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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115年1月5日後原住民族人身分喪失?懶人包說明

  • 發布單位:第二課
  • 發布日期:115-01-05

依原住民身分法110年1月27日修正施行前之第4條第3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民眾,若未於115年1月5日前取用或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改從原住民父或母之姓,將喪失原住民身分。

為確保當事人程序權益,並為避免民眾誤解,原住民族委員會製作懶人包資訊如附件,戶政機關依上開規定廢止當事人原住民身分前,必恪遵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廢止前通知當事人並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