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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戶政事務所於1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健保卡者」之查對,以正確戶籍登記。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發布日期:113-05-02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三)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健保卡者: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清查。」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3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健保卡者」清查,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